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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地产价格下调引发纠纷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0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部分业主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补差价、提供车位”等要求

  市房地产协会希望业主理性对待市场风险并依法维权

  昨日上午,市房地产协会组织召集金地、万科等房地产公司有关负责人以及法律界有关人士召开情况说明会,就近期以来由于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下调,部分业主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补差价、提供车位等免费增值服务”等要求,并因此引发纠纷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士呼吁,希望业主正确对待房地产买卖合约,正确认识市场存在的风险,理性维权。

  开发商:

  希望双方理性沟通

  据介绍,金地公司推出的金地梅陇镇项目共有三期。二期于去年开盘,均价为1.56万/平方米;三期于今年3月21日正式销售,均价为1.1万元/平方米。对此,不少二期业主通过网络结盟、信访等方式向金地公司提出了退房、补差价以及包括免费送装修、送车位、送几十年的物业管理费等在内的其他相关要求。

  金地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就项目的品质而言,二期的景观、交通、休闲设施等条件是金地梅陇镇项目中最好的。而且,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设定1.56万/平方米的价格是合理的。另外,商品房是商品,价格受市场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消费者在购买时,就应该意识到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为平息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作为开发商,我们希望进一步通过提高项目的品质来改善环境、服务业主。”据介绍,部分业主进行信访后,该公司高层迅速拟订了一个解决方案,并出资1000万以进一步改善该项目在交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配套设施。

  万科有关负责人就万科第五园的情况进行了说明:“眼下,深圳房地产价格正处于理性回落期,作为开发企业,我们希望业主能与我们进行理性的有效沟通。而对于有业主提出的退房、差价补偿、减免20年物管费等超出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之外的要求,开发企业很难做到。”不过,该负责人表示,万科为更好地提升“万科第五园”的产品价值,改善第五园的配套设施,已于今年2月下旬开始推出名为“琢玉行动”的“第五园”全面品质提升计划,计划投入近亿元,以进一步改善该项目的交通、生活配套、教育配套等。

  律师:

  退房、差价补偿无法律依据

  深圳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栋梁认为,购房是一种市场契约行为,作为买卖双方,都应遵循“契约必须遵守”的原则。针对因市场价格下调而引发有关业主提出的“退房、差价补偿”等问题,他解释说,根据合同法,合同经由购房人和开发商多次要约和承诺,双方签字盖章即告生效,也就是具备法律效力。只要签订的合同在内容和形式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方未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条款也未写明“降价需退房”、“降价需补偿”等条款,业主以市场价格下调为由向开发商提出“退房、差价补偿”等要求就没有法律依据。

  另一名律师则表示,近期的房地产价格波动是国家宏观政策对整个房地产行业的调控,而不是仅仅针对某个楼盘。商品房是商品,受供需关系的影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因此,业主要有“投资有风险、置业需谨慎”的意识,正确对待市场风险。

  主管部门:

  希望业主依法维权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业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开发商和业主要各负其责,为实现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共同努力。对于不诚信守法、违规的开发商,政府将“发现一个处理一个,严惩不贷”。与此同时,业主则应该理性置业,依法维权。

  市房地产协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业主不仅要在投资置业时要有风险意识。而且,在出现问题时,要注重沟通方式。在出现纠纷时可以选择和解、调解、仲裁、法院裁决等形式解决纠纷,而不应采取非理性的行动,给社会增添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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