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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针任务与体制

发布时间:2018年5月3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一、 安全管理方针任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加强管理消除隐患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提高施工经济效益

  二、安全管理体制:

  结合目前总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和管理的基本原则,总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总部一级,各分公司(厂、办事处)一级和施工队(车间)一级, 总体上实行一级监督约束和管理一级,制订和分解安全管理目标,一级对一级负责, 保证完成规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安全管理体制。具体是:公司总部设立安全部,其主要职责是协助领导具体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制订和完善以及贯彻执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证各项规定完全得到贯彻落实,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具体管理对象是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专(兼)职安全员,并有权对各施工认和各施工观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分公司(厂、办事处)的负责人是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根据具体情况可分别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协助二级单位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不管是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还是设安全负责人,都必须做到真正重视安全管理,人、财、物全力支持,职责上以安全管理工作为主,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得到切实贯彻执行,加强培训和检查,并做好各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监督实施工作,保证生产(厂)车间安全生产或分管区域工程的施工安全。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对象是生产(厂)车间或分管区域施工队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队长及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重点做好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要求施工队进行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鉴于目前施工队不固定和流动性大的特点,各单位要把安全管理点定在施工现场,着重于施工现场各类问题的发现和整改)。

  生产车间主任、施工队长分别是车间、施工队安全责任人,要对本车间、施工队工人的安全与健康负责。要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造价50万元以上)要设专职安全员,但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安全员,都必须保证总公司对车间和施工现场所制定的各项安全规定得到完全贯彻执行,兼职安全员要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为主,坚持每天组织召开班前会,并做到班前提醒、班中检查和班后总结,在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下再去承担其它工作,同时,现场安全员要坚持跟班,注重随时发现和解决生产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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