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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6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东区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中山市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建筑工程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损失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李磊坚

  副总指挥:梁钟华

  成 员:林植濠、陈烈成、邝桂华、苏文浩、罗焯铭、徐绮基、雷永日、郭雄军

  二、重点防范的危险行业及场所

  建筑行业比较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场所是防范重点,包括:1.在建工程;2.危房、危楼、危桥;3.“五无工程”。

  三、我区职责范围

  (一)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二)从事建筑现场施工、设备拆装专业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建筑、市政工程事故后的质量鉴定协助。

  四、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李磊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在接到有关部门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后,迅速全面组织、指挥调度有关部门参与或者配合救助工作。

  梁钟华: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在总指挥的指挥下,根据实际情况,全面组织、指挥、调度有关部门组成的抢险队伍参与或配合救助工作。具体负责联络市有关部门,并做好事故上报工作。

  林植濠: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指挥下,负责联系和组织公安、预备役等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实际情况,疏散周围群众,拯救被困人员,抢运物资等指挥工作,迅速联系医疗机构派员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陈烈成、邝桂华、徐绮基、雷永日、郭雄军: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指挥下,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对事故现场抢险进行安全监督指导,对事故原因作初步调查;对建、构筑物的损坏情况和安全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和鉴定,对有危险的建筑物作出加固处理意见。

  罗焯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指挥下,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对被伤害人员的家属提供政策、法律、生活以及心理方面的帮助。

  苏文浩: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指挥下,根据实际情况,联系新闻媒介,如实发布事故消息,正确引导群众,及时报道事故救助进展情况和事故救助中的先进事迹以及好人好事。

  五、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人员、职责和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作出调整。

  六、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关部门应当服从指挥、调度,积极参加或者配备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七、事故单位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的方法,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及妥善做好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及伤亡人员家属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