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索赔,是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根据合同、法律及惯例,对因发包人的过错造成损失,要求给予补偿的行为。索赔不是惩罚,而是一种合法权利的主张行为。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承包商“低中标,勤签证、高结算、高索赔”的国际惯例将逐步盛行。索赔与反索赔是市场经济中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索赔成败的关键是索赔依据,其内容是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两个方面,索赔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指强制性的规范和约束性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全国人大及其常各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指《建筑法》、《合同法》等。
2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主要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企业营业管理条例》等。
3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建设银行等发布的部门规章,主要指《优质工程奖励细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
4 地方人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指《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的意见》等。
5 建筑市场、招标办、城建委执行的合同文件,主要指合同示文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定额、预算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