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农民工工资结算问题发生纠纷,施工单位负责人竟雇用5名打手将包工头殴打致死。3月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法庭未对该案当庭宣判。
现年37岁的浙江人王某,原系浙江广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简称六分公司经理。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4月,被告人王某所在的六分公司在与兰州石化公司新建十二街区施工过程中,与农民工负责人颜某因工资结算发生冲突,王某及其手下张慧杰批捕在逃共同商议雇用打手教训颜某。张慧杰找到了被告人马良、王茂臣等人。2009年4月8日晚,马良等4人来到兰州市西固区兰州石化公司新建十二街区附近,和已经等候的张慧杰会面后,张慧杰将3000元佣金交给王茂臣。当晚23时30分许,当颜某从该新建街区2号门走出时,马良等4人持铁管对颜某连续进行追打,致其倒地后逃离现场。被害人颜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王茂臣、马良等6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后果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规定,均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