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工程预付款扣回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

  工程预付款额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一般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

  (1)在合同条件中约定。

  (2)公式计算法。

  式中:年度施工天数按365天日历天计算;材料储备定额天数由当地材料供应的在途天数、加工天数、整理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保险天数等因素决定。

  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其性质是预支。随着工程进度的推进,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予以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有:

  (1)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

  (2)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扣起,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扣抵工程价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因此确定起扣点是工程预付款起扣的关键。

  确定工程预付款起扣点的依据是: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构件的费用,等于工程预付款的数额。工程预付款起扣点可按下式计算:t = p - m/n

  式中,t——起扣点,即工程预付款开始扣回的累计完成工程金额;p——承包工程合同总额;m——工程预付款数额;n——主要材料,构件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