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霞律师,厦门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简单来说也就是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它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具体负责执行业主大会交办的各项物业管理事宜。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执行机构,与作为业主决策机构的业主大会并存。下文就与大家详细讲解一下五、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
1、什么是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具体负责执行业主大会交办的各项物业管理事宜。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执行机构,与作为业主决策机构的业主大会并存。
2、业主委员会履行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3、业主委员会如何产生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4、业主委员会产生后如何向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备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更的,需要重新备案。
综上,对于业主委员会怎么产生的,可以这么说它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但是因为各个小区有所不同,所以具体是如何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物业费是按月收取的。有些物业公司委托银行托收,让业主到银行开专用缴费帐户,在帐号内先存入一笔钱,数额自定,以后银行自动扣除当月的物业费,业主只需要保证帐号内有足额的钱就行了。
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的管理费用等。
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物业财产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
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
节日装饰的费用。
管理者酬金。
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
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其他为管理而发生的合理支出。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物业费可以按月吗的法律内容,综上所述,按照物业法,业主有权利选择月交或年交,一般年交会有礼品或者优惠之类的。月交完全合情合法。如您还有更多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您免费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