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吗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7日 大连专业房地产纠纷律师  Tags: 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吗,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李福霞,厦门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东伟伦(仲恺)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

  李福霞,厦门房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吗

  根据我国建筑法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是有着否决权的。这是建筑法给予建设单位也就是发包方的法律权利,但发包方也不能滥用否决权这一权利的。那么今天就跟一起来看看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建设单位对分包商有否决权吗

  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I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I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I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分包程序具体包括哪些

  ⑴分包项目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经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分包商。

  ⑵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计划部,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一般项目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计划部、工程部参加开标、评标工作。

  ⑶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商优选顺序,报项目经理批准。

  ⑷经营管理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合同。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三、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单位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过错。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虽然国家部委的部门规章对指定分包作了禁止性规定,但由于其层级低于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鉴于全国人大及最高院对甲方指定分包的态度,甲定分包的做法,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不一定会被认定为无效。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建设单位这一主体对于分包商来说,是有着一定的法律地位的,但是这也是建筑法所赋予其的法律权利,好了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很大,不安全因素有很多,在最近几年建筑业也出现了不少的安全事故,那么对此企业应该做些什么,法律应该怎么来保护,你知道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吗那么下面就让的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一节、主要内容:

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二、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安全生产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 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安全管理一般项目检查评定。

三、文明施工:现场围挡、封闭管理、 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等。

四、脚手架: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杆 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安全通道等。

五、临时用电系统: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现场施工用电、照明用电、用电档案等。

六、机械设备:

七、高处作业吊篮: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悬挂机构、钢丝绳、 安装作业、什降作业、交底与验收、安全防护、吊篮稳定、荷载等。

八、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 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等。

九、模板支架:施工方案、 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支架拆除等。

十、高处作业: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 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卸料平台等。

十一、安全管理评定等级:优良、合格、不 合格时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第二节、具体内容:

一、安全生产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

2、安全生产制应经人签字认可。

3、项目部应有各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项目部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7、项目部制定出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8、按安全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制进行安全目标分解。

9、建立对安全生产制和目标的考核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考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1、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项目部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四、安全检查:

1、项目部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顶时间、顶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综上所述,法律对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相对完善的要求,企业在生产生活当中应该严格的遵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确保大家的人身安全,只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企业才能更好更长久的发展。因此,不管是企领导还是施工工人都应该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